1)
電纜卷筒應有一個限制裝置,用以防止電纜過緊或欠緊。
2)在緊靠車輛的電纜進入點、
電纜卷筒滑環(huán)輸出側應配置一個容易接近的隔離開關。
3)為司機提供一個切斷裝在車輛上電纜電源的裝置
4)電纜卷筒芯直徑根據(jù)電纜制造商建議的最小彎曲半徑確定。
5)設計的電纜卷筒在所有工作狀態(tài)下都不會使電纜超過電纜制造商推薦的最高溫度值。
6)電纜進入
電纜卷筒后,應用壓緊裝置固定牢,以防電纜從電纜卷簡內(nèi)集電環(huán)上被拉脫。應為車輛的電纜進入點上個終端盒配備一個接地端子,以便連接撓性拖曳電纜內(nèi)的接地導線。
7)電纜卷筒應能以車輛各種運行速度直至最高速度情況下,正常卷取電纜時應配備一個裝置,用以在電纜卷筒轉空或者超過了它所允許的最大直徑(以防對電纜的損害)時中斷對機器的驅動,同時應考慮車輛的自動剎車。
8)剩余電流保護裝置。電纜卷筒的電氣應提供一個剩余電流保護裝置,剩余電流保護裝置剩余動作電流與分斷時間的乘積不大于30mA·s。